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机关党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直管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自治区党委《2015-2018年广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有关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内涵和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新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第三期新党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后两年内没有参加过相关培训的中共党员。
二、培训时间
2017年9月25日 — 9月29日 , 9月25日 上午8:00—9:00报到。
三、培训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教学楼706教室(地址:南宁市新竹小区内,从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大门进入,也可从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大门进入)。
四、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编党员培训教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理论,开展集中宣誓和党性教育现场教学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坚定新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新党员的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五、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脱产走读的方式,培训期间不安排食宿,学员免收培训费。
六、其他事项
(一)参训办法
每期培训班学员名额为100人,每个单位限报2-3人,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到确认的办法参加培训。请各单位在确定参训人员后通知其登陆广西机关党建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月19日。报名办法:登陆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com,点击网站右侧专题频道中的“培训网上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本次培训班注册码、参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按照提示填写报名详细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参训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于报到时间持盖有学员单位公章的《2017年区直机关新党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到培训地点报到。
(二)培训要求
1.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分组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培训结束后,将对每位学员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情况记入《学员考核登记表》,寄回单位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系方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综合教学部
0771-5876625,5849750。
附件:2017年第三期新党员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党校
2017年9月8日
附件
2017年第三期新党员培训班报名表
培训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入党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 | 文化 程度 | 手机 号码 | 座位号 | 学员 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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