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工作需要,拟对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服务实施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服务

(二)项目内容: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服务

1.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2.评价内控体系建立与实际执行情况并出具报告。

3.评估业务层面风险并出具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

上控价为人民币17000元(壹万柒仟圆)。

、采购方式

公开征集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服务采购内容,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价单位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拥有3名(含3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从事过5个(含5个)以上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队伍必须具备3名(含3名)以上会计师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报价文件需提供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公司在南宁市市区内有办公场所。

、响应文件组成(一式四份,密封,密封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及所报价项目名称)

(一)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用证明

(四)报价函(格式自拟)

(五)业绩证明(三年内的固定资产清查相关项目业绩)

(六)工作方案(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队伍必须有3名(含3名)以上会计师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格式自拟)

、中选标准

通过对比响应文件,在满足我校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综合业绩资质和服务承诺优劣排序,以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如最后报价相同且综合业绩资质和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8时前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7号区直党校406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联系人:黄诗熳,联系电话:0771-5870894。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不能晚于报价截止时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