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区直工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精神,为了满足各单位培训党的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需求,我校2016年下半年将举办2党的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委托培训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和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素质、真正做到知党爱党跟党走,为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培训对象

党的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 培训时间

3期:102410281024日上午9:0011:30报到;

4:11月1411181114日上午9:0011:30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区直机关工委党校教学楼706教室(学校地址:南宁市新竹小区内,从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大门进入,也可从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大门进入)。

五、报名及报到

网上报名,现场报到确认。只接受单位委托培训(特殊情况除外),每期培训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30人,名额满后报名截止;若当期报名人数不足50人,转入下一期班。

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网上报名时间,第3期:9261010;第4期:1028118请各委托单位组织参训人员按时登陆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com报名。(报名办法:登陆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com 点击网站右侧专题频道中的“培训网上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所参加的培训班注册码(第3期班:      ;第4期班:       )及参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按照提示填写报名详细资料: 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现场报到确认。参训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报到时间持盖有学员单位公章的《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16年第  期党的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委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到培训地点报到,核对个人信息及缴纳委托培训费。

六、培训要求

(一)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端正学习态度,参加分组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校教务处严格管理,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凡请假累计2次以上者或无故旷课1次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考核。培训结束时,学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学员准备一张1寸彩色免冠照,做培训证书使用。

联系电话:教务处 0771-58696300771-5860353                         

 

附件: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16年第  期党的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委托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16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