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机关党委,区直工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桂组发〔2017〕13号)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我校决定举办第二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委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及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培训课程
(一)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未来——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
(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
(三) 学习贯彻新党章——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
(四)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六)增强“四个意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七)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保障
(八)现场教学
三、培训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共五天。
四、报到时间
2018年5月28日上午8:15-8:30
五、报到、培训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2号,新竹小区内。
六、报名方式
登陆广西机关党建网(www.gxjgdj.com),点击网站右侧专题频道中的“培训网上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所参加的培训班注册码“2018311”及参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按照提示填写报名详细资料:包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在“备注”栏注明是否住宿、培训费发票开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及账号、地址和电话)、单位联系人及其电话。
七、培训经费
(一)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校有关规定节俭办培训。
(二) 根据桂财行〔2018〕3号文精神,本期培训需缴纳委托培训费用为1150元(集中授课230元/人·天*5天=1150元)。如需要统一安排食宿的学员,培训费用为2000元(400元/人·天*5天=2000元)。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单位报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上报。(注:住宿安排标准双人间)
(三) 学员培训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可以由单位统一转账,也可以刷公务卡回单位报销。委托单位请于开班前3天通过银行账户统一转帐缴费。
单位名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开户行:建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
账号:4500160465305050214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4985010980
地址及电话: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5-2号,0771-5870894 转帐用途:(请务必注明班别、学员人数和学员名字)
八、相关要求
(一) 本期培训计划招生50人,满员即止。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单位实际选派人员参加。
(二)请各单位组织学员上网报名,安排好工作,确保学员安心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0771-5864271、5870744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于5月28日上午凭《报名回执》报到(注:《报名回执》可登陆区直党校“培训信息”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gxjgdj.com/Category_154/Index.aspx)。
附件:第二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委托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18年4月24日